【招聘】2025年度黄石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第三批聘用制工作(护理)人员公告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黄石市妇幼保健院护理人员,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应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者携带以下资料到黄石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教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个人简历1份;

3.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如有大专、中专毕业证也需提供复印件;

4.有效期内各阶段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护士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如有)。

资格审查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上午09:00,周六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黄石市团城山桂林南路9号黄石市妇幼保健院3号楼307室

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供资格审查的资料真实准确。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统一笔试,笔试时间1小时。

笔试要求:参加笔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由笔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对号入座。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考生在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暂时离开考室须有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室均需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笔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考场工作人员保管,违纪者将被取消笔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入围比例为不超过1:3。

面试要求:面试采取个体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数)为考生面试成绩。开考前30分钟,参加面试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报到,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信息。面试开始前10分钟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得参加面试。候考及面试期间,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相关规定,关闭通讯工具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听从统一安排,面试结束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喧哗,违纪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4.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6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70分。低于笔试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低于面试最低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考生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岗位若招聘计划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排名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采取实操考核形式,时间为3天,由医院统一安排。考察合格控制线为70分,考察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考察不合格的,医院可根据需要依次进行递补。

(五)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空缺的招聘岗位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日期内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医院可根据需要递补。

(七)办理入职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编外合同人员,医院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如发现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及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年龄等条件由黄石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招聘各环节中根据应聘的实际情况,医院可核减录用名额,也可取消岗位招聘。在各环节出现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况的,医院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递补或补录。

人事科咨询电话:0714-6358166

纪检监督电话:0714-6352196

附件1:应届生报考承诺书

2025年6月18日

黄石市妇幼保健院


(作者:黄石市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