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深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
明确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和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
稳岗返还政策如何延续实施?
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多少?
利好消息,一起了解——
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
裁员率根据上年年末和年初参保人数确定,职工退休、死亡、调出、上学、入伍、劳动合同期满、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计入裁员。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对技能等级认定中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均采取试卷方式进行评价的工种,按初级(五级)500元、中级(四级)700元、高级(三级)1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对纳入年度全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的,补贴标准上浮30%,按初级(五级)1300元、中级(四级)1950元、高级(三级)26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对其他符合条件的技能类工种,继续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全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如何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全力做好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工作,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如何优化提升经办服务?
畅通稳岗资金发放渠道,采用“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由人社部门通过后台数据比对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发放,并通过短信等方式及时告知企业。
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并按规定及时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
通过短信、APP、小程序、公众号等向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推送申领渠道,审核完毕后及时反馈结果。
如何强化基金风险防控?
完善“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机制,坚决纠治骗取失业保险基金问题,加大欺诈骗领失业保险金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精准界定人员范围,已进行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并领取社保补贴的人员,不同时发放失业保险金。
加强业务数据共享比对,重点核查持参保地或领金地以外所获证书、批量持同一评价机构所发证书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等情形。
加强异地重复领取、生存状态或身份状态异常人员领取、短期参保领取失业保险金等疑点数据排查,切实防范冒领骗取和多发错发。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