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丨高空坠物致人十级伤残 外墙老化脱落威胁公共安全

高空坠物威胁公共安全,轻则损毁财物,重则危及人身安全。

01.坐台阶上休息

被飞来墙砖砸成十级伤残

上海的姜先生就因为小区内突然掉落的一块砖瓦而颈椎骨折。于是姜先生起诉物业,要求赔偿20多万元。那么这砖瓦为何从天而降?物业该不该为此负责呢?来看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例。

姜先生居住在上海奉贤区的一个大型社区,公共场所视频可以看到,事发当天下午,他坐在小区一居民楼底层的台阶上休息,正等着和朋友一同出行,突然,从上方掉下一个东西,砸到地上后反弹击中了姜先生的颈部,他随即受伤倒地。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银宇:姜先生当时报了警,民警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确认了掉落的物体是从那栋建筑物上脱落的砖瓦。

受伤的姜先生被送往医院,诊断结果为颈椎棘突骨折、胸椎棘突骨折等,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自己好端端地坐着,怎么就被天降砖瓦砸伤了呢?姜先生决定向物业公司讨个说法。

02.双方各执一词

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

由于双方对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姜先生将小区物业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20万余元。

原告方认为,现有证据可以证明姜先生的受伤是因为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导致楼宇外墙砖瓦脱落所致,因此物业公司应当对此负责。不过在被告方,也就是物业公司看来,姜先生受伤和他们并没有直接关系。

物业公司辩称,坠落物体并非居民楼的外墙砖瓦,而一旦无法将原告姜先生的受伤和外墙脱落关联起来,那么物业公司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并且被告方还认为,居民楼的业主是该楼的所有人和使用人,物业公司只是管理人,公司定期对楼栋外墙进行有效检查及维护,已经履行了合理的管理义务和责任,因此无需担责。

那么物业公司的说法是否站得住脚呢?法官表示,事实上,事发第一时间,警方就前往第一现场进行了调查,办案法官也联系了当时处警的民警确认相关情况。民警表示属于意外情况,不是人为。

03.物业存在明显管理漏洞

双方达成调节协议

为了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办案法官也前往涉案小区展开调查。法官了解到,虽然物业公司辩称小区居民楼不存在外墙年久失修的问题,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法官 张银宇:事发前,该小区的另外三栋楼外墙也出现了起鼓、脱落的情况,小区也进行了维修。事发时所在的楼栋没有进行过维修,而是在事发以后才进行维修。在法庭现场调查的时候,也发现该维修后的楼栋,外墙依然存在起鼓、脱落的情况。

法院审理认为,小区业主已通过建立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将外墙的管理、维护工作委托给被告。鉴于小区外墙脱落问题较为严重,并且事发居民楼在事发前无维修记录,被告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存在明显的管理漏洞。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进一步解释,也就是说本案中,物业公司未能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经办案法官释法析理,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物业公司向原告姜先生赔付16万元。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法官张银宇表示,被告充分认识到作为小区物业公司管理者的责任,从最初的对抗转变为后期积极与原告提出了一个调解协议,经过法庭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在赔偿金额上面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官提醒,外墙老化脱落威胁公共安全,物业公司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巡视检查墙体等设施,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居民发出警示并制定维修方案。将安全防范落实在日常管理中,才能切实为居民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