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B6BJ85等车辆,你们被曝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5月4日,
黄石市交巡警支队
对10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第二十七期)。
交警部门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开展“敲门行动”,
通报违法市民所在单位、企业或社区。


下面曝光十辆不礼让行人车辆
车牌:鄂A7F9V8
地点:白马路路口—武商量贩路口
车牌:鄂A456B2
地点:万达广场路段
车牌:鄂B6BJ85
地点:杭州东路路段
车牌:鄂B6UK81
地点:白马路路口—武商量贩路口
车牌:鄂B8GY96
地点:铁山大道

车牌:鄂BBR528

地点:沿湖路陈家湾路口

车牌:鄂BBX984
地点:沿湖路胡家湾路口至沿湖路李家坊立交桥路口路段


车牌:鄂BX3560
地点:火车站转盘—消防路路口
车牌:鄂BX3567
地点:颐阳路与消防路交叉口
车牌:鄂JV4K96
地点:湖滨大道人事局路口至花湖大道与彩虹路交叉口路段

来源丨湖北黄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