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消防:多措施严厉打假查伪

“同志,请你帮我看看我家里这两个灭火器是真的还是假的啊。”

“老人家,你这两个灭火器质量没有问题,但是时间放置时间太长了,药剂已经过期了。你看这里,这个压力表显示没有压力了……”面对老人家的疑问,消防人员不耐其烦的向其解释说明。3月14日,阳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当地人流量大的路边设立宣传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宣讲冒牌消防培训和假冒真伪、过期报废消防产品识别方法,并提示广大群众遇到冒牌消防培训或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

为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销售使用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冒牌消防培训和劣质消防产品所带来的潜在隐患,近期,阳新县消防救援大队采取部门联合查真伪、宣传培训强警惕、依法打假不留情等方式,开展消防产品和消防培训“打假查伪”行动。

“售卖消防产品时,要注意对产品进行检查,防止因工作失误,将过期、报废的消防产品售卖给他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阳新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组对当地消防产品销售门店内正在售卖的消防水带、灭火器、灭火毯、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产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现场核验消防产品“身份”信息。对质量可疑的消防产品抽样送检,并警示销售门店不得销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过期报废的消防产品。

“你单位违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近日,阳新县一酒店营业区内因违规使用不合格防火门,且拒不配合整改更换,被当地消防救援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该酒店和直接责任人共处6600元罚款。

此次冒牌消防培训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行动,共检查消防产品制售场所3家,核查消防产品20余类,送检质量可疑的消防产品4样,打击违规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1起,处罚款6600元。

法律延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通讯员  孙湾

责任编辑  梅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