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挖掘来黄就业创业人员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吸引更多“新黄石人”来黄就业创业,推动黄石高质量发展,黄石市第五届有突出贡献“新黄石人”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今年将评选出20名有突出贡献外来创新创业人员和40名有突出贡献外来务工从业人员,给予每人1-3万元的奖励。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有突出贡献外来创新创业人员。共计20人,主要评选在推动我市经济发展、科技创新、带动就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员。
(二)有突出贡献外来务工从业人员。共计40人,主要评选在我市各行各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务工从业人员。
备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我市“高层次人才校企共享计划”驻企服务人才除外)、已获评有突出贡献“新黄石人”人员不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二、评选条件
(一)有突出贡献外来创新创业人员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来我市创业不满5年(以首次在我市创办企业时间为准)的外地户籍人员(期间落户我市不影响参评)和来我市城区创业不满5年的大冶、阳新户籍人员。
2.本人为创新创业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个人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企业和个人均无不良记录。
4.创新创业事迹突出,至少符合下列一种情形:
(1)创新创业项目累计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或2022年度主要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
(2)创新创业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创新创业赛事奖项,具有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
(3)企业在诚信经营、纳税申报等方面获得市级以上政府或部门颁发的荣誉,或个人在某个领域被评为市级以上领军(拔尖)人才;
(4)带动重点群体(主要包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退役军人等)就业10人以上,或创业带动就业人数规模达到20人以上,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5)企业积极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在全市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口碑;
(6)其他有突出贡献事迹的创新创业人员。
(二)有突出贡献外来务工从业人员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来我市就业不满5年(以首次在我市就业时间为准)的外地户籍人员(期间落户我市不影响参评)和来我市城区就业不满5年的大冶、阳新户籍人员,在我市就业满一年并正常参保缴费(我市“高层次人才校企共享计划”驻企服务人才该条件可放宽);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3.务工从业事迹突出,至少符合下列一种情形:
(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表现突出,获得服务对象高度认可,具有行业内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
(2)本人在工作中发起或主导参与改革创新活动,取得重大成果,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3)业务技能行业拔尖,在各类技能练兵比武等活动中,获得市级以上荣誉;
(4)争做文明道德模范,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荣誉;
(5)其他有突出贡献事迹的务工人员。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关注“黄石人社之声”微信公众号,进入线上报名小程序,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印证资料进行申报。
申报时间:2023年2月13日8:00-2023年2月28日17:00
(二)专家评审
成立第五届有突出贡献新黄石人专家评审小组,对个人申报的人选事迹进行集中评审。
(三)审核公示
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认定人选的事迹资料,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影响评选认定的情形,直接取消评选认定资格,不再递补。
(四)结果运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和宣传。
联系人:
杨玲 0714-6288666/18171690947
陈亮 0714-6516876
热线服务时间:
报名期间每天9:00-17:00
(来源:黄石人社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