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20〕7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部门: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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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卫办医函〔2020〕7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部门: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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